法律问答

自建房屋,上层为叔叔,下层为我家。我家漏水的上层没有防水。能不能让他做好防水工作?

业主维权
2024-05-22 11: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漏水一般由开发商、楼上下住户或房屋所有权人来负责。商品房漏水属于开发商工程质保的范围,超出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负责,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由楼上下住户造成的可以要求楼上下住户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您好,可进行处理解决处理
  • 可以进行鉴定,再进行相关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