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和男朋友坠入爱河时,他给了我一枚5000枚戒指。分手后,他要求我归还。我不归还是违法的

婚姻债务
2024-05-22 12:08: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同居的男友买了戒指分手之后一般是不需要还的,恋爱期间赠送的婚戒属于自愿范围,是拿个人财产负担,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但如果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在分手之后对方主张返还的,需要积极配合返还。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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