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的儿子先行去世,老人名下的一套房产要过户给女儿,儿媳需要去签放弃吗,儿媳是否享有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儿媳的儿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是否也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4-05-22 12: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媳无直接继承权,但儿子有,儿子去世儿媳可代位继承。孙子有代位继承权。过户给女儿需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并进行公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变更登记。
  • 老人房产过户给女儿,常见处理方式有协商继承和法定继承。如其他法定继承人无异议,可协商由女儿继承,其他人放弃,并进行公证。如有异议,则通过法定继承程序处理,由法院判定继承人及份额。
  • 需确定继承人。如儿子先去世,其直系晚辈即孙子可代位继承。儿媳如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公证后过户。法定继承则通过法院诉讼确定继承人及份额。
    (字数超出,主要想说明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做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