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餐馆工作了十天,申请了收银员,但我不仅要做收银员,还要做服务员。我打扫了酒店一楼的卫生工作,因为我不忙。这合理吗?如果我辞职不发工资,我能举报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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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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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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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己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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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