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上门女婿,妻子因病去世,我想把户口迁到父母那里,需要那些材料

2024-05-22 17: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父母随子女迁入户条件,申报材料,申请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申请人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业的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无业证明证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无业),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需证明户口性质、夫妻关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若户籍证明中出现婚姻状况、应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现在实际的婚姻状况。),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当地无子女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你好,落户口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 你好,上户口所需材料有: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