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加了女朋友的名字,首付是我家出的100万,如果最后结婚了,然后婚姻出现变故,那这100万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23 02:2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共同财产,加了女朋友名字视为重新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视为对婚前财产归属重新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姻出现变故,这100万将按共同财产处理。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财产分割的权益。
  • 常见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
    协商是首选,双方可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高效且减少矛盾。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将依法判决财产归属,但需注意诉讼可能耗时较长且费用较高。
  • 是共同财产。
    1. 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方式。
    2.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进行判决。
    3. 在处理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出资证明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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