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职了,原公司两年的社保欠款,怎么处理才能在新公司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
2024-05-23 02: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离职员工欠缴社保费怎么办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可;新单位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如果是异地转移,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原单位处理完解除合同手续后,到原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持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等物品,如个人缴费直接交到参保人准备缴费的劳动部门,如有新单位的,直接交至新单位即可。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一下人社局。养老保险是累计的可以中断缴纳,医疗保险中断90天后重新计算。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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