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对方负责处理事故。对方让我去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但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太少了。我该怎么办?你能和交警处理中心谈谈解决索赔问题吗?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23 09: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索赔,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赔。如果对方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 发生交通事故若刚好是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理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当证明保险公司需对事故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