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媳妇没有结婚登记有了小孩,现在闹分居不想在一起过了,女方想让男方把小孩子姓改了,但是我不同意,请问律师,女方想起诉我,他能告赢我吗?

2019-07-15 11:47: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此时,对于形成事实婚姻的婚姻状态,法律是给予保护的,此时的未婚同居并不违法。而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
    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 有治安处罚记录不影响办理结婚登记,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不因公民有刑事犯罪案底或者治安处罚记录而不准予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 结婚时间跟继承的关系:只要登记结婚 ,不管多长时间都具有继承权。 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从民政局拿到结婚证起,就属于配偶关系,婚姻关系确立,这个时候就有权继承遗产。
      对于遗产的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的那一刻开始继承。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没有登记结婚的,如果双方一直为同居,则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双方的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并没有同居,则均为个人财产不炫耀进行分割。在法律实践中,通常对于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多方面的要求,因此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就无法证明财产为同居双方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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