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工厂负责人卷款逃跑,债务人占着负责人的房产,几日后,负责人回来,反咬债务人私闯民宅起诉~这种情况官司的成功率有多少??

2019-07-15 11:45: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并且跑路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在起诉钱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在生活中时常会遇到不讲信用的合作伙伴,携款潜逃,严重损害我们的利益,并且束手无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一、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保或物保),在债务人逃跑时可以依据担保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或者执行担保财产,以此保障自身利益。  
    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是有一定的时效,债权人须在时效内主张自己的债权,否则将会失去胜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合同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仲裁、调解等,都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无法向对方主张权利,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并公告送达,如果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缺席判决;如果权利义务不明确,可以中止审理,这样就达到了诉讼时效目的。  
    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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