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7年9月份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是公积金贷款,我的职业顾问说公积金只要留下3000元就可以,其余的可以取出来首付,于是我就去取公积金,工作人员说再次贷款要等六个月,到贷款处贷款说要留够10000元才能贷款,于是我多次告诉了我的职业顾问要等六个月才能贷款,在这期间我没有接到一个电话,可是2018年4月份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

2019-07-15 12:2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住房公积金可以先提现再申请办理贷款;这样贷款额会降低很多;
    2、目前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计算方式,这两种计算方式都与公积金金余额有很大关系;
    把公积金取出来,可贷款额就会很少;应该先办理贷款,等贷款批了,放下款来后再取公积金。
  •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租房提取:  无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购房提取:  限制进一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还贷提取:  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  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贷款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主体是各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象是经资信考查合格、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除具备商业个人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居民或单位存款),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资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贷款利率分两档,具体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3‰;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
    3.375‰,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为
    3.975‰;5年以上的,月利率为
    4.2‰。例:某借款人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
    1014.83元,总计还息21780元。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为
    1062.6元,总计还息
    27513.4元。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 申请。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还须申请报件时最后确认)、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担保。
    二手房住房公积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审核。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通过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等手续;
    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还款。一系列办理流程后,最后就是购房者还款,购房者就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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