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吵了5年了,现在想离婚,嫁给他时他一无所有,结婚10年了他还是一无所有,不是说闲他穷想离婚,而是他总是在外面和其他女人浪不顾家。现在有一儿一女,本想说能过就过,但是感觉和他过不下去,在一起也是分居状态,所以我想离婚,但是这孩子问题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说他两个都要,而我想把女带走。我就想问,如果起诉离婚这孩子问题会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7-15 12:2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时,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及财产分割,对内是有效的,对外则是无效的,夫妻即使离婚了,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道理很简单,防止转移财产而逃避债务,比如财产全部给妻子,债务全部由丈夫承担。

    法律也规定:如果一方能举证,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时,则由其个人承担。
  • 1,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3,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 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只有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关于离婚孩子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