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19-07-15 12:5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一般不主张离婚, 建议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婚姻解除;子女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费负担;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确定;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
  •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什么时间生于孩子叫丙。因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丙由哪一方抚养;  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多少元,多长时间支付一次,具体时间;  抚养费支付到孩子18周岁止还是大学毕业;  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医疗费;  包括或不包括,分别如何处理。  
    三、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如何折价、如何分割;  单位福利房(无产权)如何分割;  家具如何分割;  股权、股票如何分割;  
    四、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  一方隐匿财产如何处罚。  
    五、探视权如何行使;  需要注意探视权的制约和限制;  孩子姓名更改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年月日年月日
  • 离婚: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2张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起诉离婚:如果只是单方面要求的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在协议离婚中,不仅应当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约定,同时也应当注意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