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总部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3 20:1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的可能性不是一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一名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冲突,但是存在特殊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属于不同独立法人,总公司欲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需总公司与你协商一致,如你不同意,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新的劳动关系
  • 那要看分公司是否有限责任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