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21号晚上十一点加班后下班回家,早上七点在洗手间摔跤意外死亡,其所在的制衣厂能否算是工伤,厂里几乎每天加班,上班时间是早上七点半上班,晚上十点左右下班

2019-07-15 13:1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工亡。 先申请工亡认定,在申请劳动者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工亡赔偿范围: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
    4、直系亲属料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 如果不是因为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在法律上完全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上不属于工伤,单位如果“赔偿”那是道义上,依照法律的话无需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意外死亡赔偿多少钱

    一、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26955元×20倍=539100元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二、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月工资为标准,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工伤死亡赔偿应归谁所有

    劳动者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因工伤亡后保险公司会支付保险金,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赔偿金。
    两种赔偿金因为性质不同,其处理也差异较大。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职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
    但是,保险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指定保险受益人,必须获得被保险人即职工的同意,否则指定无效。

    《保险法》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 工伤要经工伤认定才能算作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为: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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