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受伤的对方负全部责任,已经赔偿,自己买的事故保险可以再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24 06: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且已赔付完毕,己方的意外保险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可以再次赔付。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可以只赔偿个人自费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不同的事故后果有不同的赔偿方式。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即可。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