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某医院的护士。工作期间,我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威胁和人身攻击。报告医院领导没有结果。我可以通过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名誉毁谤
2024-05-24 07: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人恐吓威胁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健康生活,需要打起精神,密切的关注自己居住及工作周边环境的情况变化,看看有无一些异常人士在你的周边环境出现,如果发现了,及时的进行采取措施。被人恐吓威胁的时候,可以暂时脱离现有的环境,去一个安全的地方。换一个手机,与家人保持联系,密切的关注着事件的发展,直到事件处理结束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被侵犯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权方式保护自己,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会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严重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受到侮辱诽谤时,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