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及赔偿金计算,平均工资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5 13:4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须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才能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同时,工伤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工伤职工如果是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的,可以要求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备三个条件之一,工伤职工没有例外。
    主动解除合同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主动解除合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是你的过错单位也有权利和你接触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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