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做饭八年了,今天就不要我了。解雇了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4 16: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司开除,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可以找劳动局出面解决。1、“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3、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有所限制。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