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都属于女性,但孩子的户口不搬走怎么办?户口必须搬走吗?

2024-05-24 16: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孩子的户口有以下处理办法:可以迁出去也可以不迁。迁出去的话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带好申请材料。材料是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然后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你好,对于孩子上户口办理流程的问题,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局。2、区、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市)局和派出所。
  •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