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没有盖章,拖延时间,有什么办法

业主维权
2024-05-25 05: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为: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 业主维权可以由业主自发要求成立业委会。由三名以上的业主做为发起人,征集20%的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然后向房管局物业科提出申请,物业科在接到申请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1、首先应收集有力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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