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在之前谈对象时候借我了7万买房子,然后我给他妈妈买了一个金手镯价值1.2万,还有一些金额大的礼品,一共花了15万左右,这钱还能要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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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除非能证明是借款或女方有严重侵害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一般不可撤销,除非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情形。如能证明是出借款,可要求返还。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无法追回钱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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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处理。
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协商和调解更为灵活,但可能缺乏强制力;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成本较高且耗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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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但需满足条件。
如证明是借款,可要求返还;如女方有严重侵害行为,可撤销赠与并追回钱财。具体操作包括: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是借款或侵害行为;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或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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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