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然后合同上附加条款说不给工资。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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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加条款不给工资可能无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单位应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支付周期也需按规定处理。若违反规定,劳动者可维权,否则可能面临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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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选择时应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仲裁或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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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可能无效。具体处理方式:1.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按法规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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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