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酒后骑摩托车,无证驾驶,逆袭超车,跟对向开的小轿车撞在一起,导致左脚受伤,很可能截肢。交通队划分责任我父亲全责,请问对方轿车可以走保险,承担我父亲的医疗费么

2019-07-15 16:4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
    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扣车销牌、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
    一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都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
  • 警察无法认定责任 需要搜集证据 到法院起诉 参考 如下法条 主张对方赔偿。 第二十六条 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也无法认定当事人过错的,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之间,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同时可根据双方车辆状况、受损害的程度,在10%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如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应承担60%-70%的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责任划分出现纠纷不能通过私了的方式建议最好可以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2.如致人死亡,驾驶者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在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车辆,造成他人伤害,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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