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搬迁了,因搬迁地址有点远,我不想去,公司在原公司附近安置我们工作做为过渡期,我不同意去,公司就处理为我自动辞职,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5 14: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后,如果你不想去新地址工作,公司不能单方面以自动辞职处理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与你协商,如果你不愿意去新地点,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的处理方式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 如果公司搬迁后你不愿去新地址工作,首先与公司协商,表达你的意愿。若公司坚持处理你为自动辞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备维权之需。
  • 公司搬迁后,员工不愿去新地址工作,公司应首先与员工协商,了解员工的具体顾虑。如员工坚持不去,公司应依法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合同,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应确保整个处理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