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算不算犯法,家暴过后,写的保证书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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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二)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
(三)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1.保证书的缘由
要阐明为什么写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条件和有关情况,使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2.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
(四)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到”。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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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对妻子实施家暴,如果丈夫能及时认识到自己错了,妻子也同意丈夫写今后不再打妻子的承诺书的话,可以让丈夫写承诺书,让丈夫保证以后不打妻子。这样有利于夫妻重新和好。
如果丈夫对妻子实施了家暴,没有真正认错。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为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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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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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