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中介买房子,交了10000元,中介给开了5000元的定金收据。她说买房子后,这些钱都是买房子钱,我们当时没有计较。过了一个星期,我们看房子不如意,就不买了,中介把卖房子的人找来了,卖房子的人说,我们交钱里有5000元是定金,卖房人收下了,不能退了。找中介退余下的5000元,中介不给退?请问律师,这定金外的5000元,中介该不该退给我们?我的电话是183XXXX3665,可以用电话联系!谢谢律师了!

2019-07-15 17:29: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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