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走医保,但未出院结算,能否反悔不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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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走医保不违法,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属于
公安机关认定在交通事故中系个人全部责任或者一部分责任的,在自己承担的事故责任范围内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是合法行为。《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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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需要根据我方事故详细情况与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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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