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0

刑事辩护
2024-05-26 07: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0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因此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才应立案追诉。对于此类行为,公安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
  • 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0元,公安机关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处罚会升级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为避免损坏他人财物带来的法律纠纷,建议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财产权。在日常生活中,应谨慎行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若不慎损坏他人财物,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