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男方有借款。离婚时债务归了男方‘现离婚后债权人起诉女方有还款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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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偿还 。除非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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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单独起诉担保人的情形: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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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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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分清婚前一方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后,当遇到婚前债务由谁负责偿还、债权人就配偶的婚前债务向自己索要等问题就可以轻松应对。一般而言,婚前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
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一方婚前债务就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如果夫妻一方就婚前债务问题与债权人发生纠纷,最好可以先找个夫妻债务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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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