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正常行驶对方。对方摩托车逆行左转撞上我的车。导致我的车大灯和底下的那一块全部直撞掉了。交警队对行车记录仪进行观看,认定是他的责任。对方去医院检查也只有轻微的肌肉拉伤。现在我的车被扣留在交警大队。大年大过年的无法正常用车。对方威胁说如果不给他赔偿,她就不会配合我们把车取回。他叫我们私聊给他钱。,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2019-07-15 20:0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摩托车被民警扣了,要去派出所取车,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 逆行摩托车的全责。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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