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二手房,已经过了我的名字,但是原来的房客没有搬走,原来的房主给房客留了两个月的搬家时间,但是我不想给,怎么办?

二手房
2024-05-26 19: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房主未迁走的,不影响买方户口落户,原房主只是挂靠的关系(空挂户口)。法律上对于二手房房主不迁户口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要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房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只能协商或者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来调解,或者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 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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