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一朋友要
离婚
,婚前男方名下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市价130万。2012年8月结婚,婚前总共还款37610块钱,加上利息,总价是四十万三千,然后婚后分期还贷32000,现在还完所有贷款,现在离婚女方能得多少钱,谢谢
离婚
2019-07-15 20:4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共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共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
一、《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
抚养
、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
清偿。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自己协商如何分割房子,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有付的部分系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系共同财产。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950
刘云海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离婚可以分吗?
01:34
2345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15708
现房抵押贷款是所有现房都可用来抵押吗
现房抵押
婚后贷款购买一套房,在男方名下,男方一直在还贷,如果离婚怎么
严格按照《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刘云海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
01:28
2345
按揭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买房流程资讯
婚后贷款购买一套房,在男方名下,男方一直在还贷,如果离婚怎么
夫妻离婚后,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而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就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婚前我父母帮我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我离婚了,结婚后房子升值的
同居男女如果是共出资买房分手后房产应该平均分配房产: 如果是一方个人出资购房,加上方产证又是个人的名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渝中区律师
大渡口区律师
江北区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九龙坡区律师
南岸区律师
北碚区律师
万盛开发区律师
双桥开发区律师
渝北区律师
巴南区律师
万州区律师
涪陵区律师
黔江区律师
长寿区律师
永川区律师
南川区律师
荣昌区律师
合川区律师
綦江区律师
潼南区律师
铜梁区律师
大足区律师
江津区律师
璧山区律师
梁平区律师
城口县律师
丰都县律师
垫江县律师
武隆区律师
忠县律师
开州区律师
云阳县律师
奉节县律师
巫山县律师
巫溪县律师
石柱律师
秀山县律师
酉阳律师
彭水律师
重庆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