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口头解雇,没有通知,但又要我工作交接,我不能交接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7 04: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被解聘,需公司提前三十日内通知。用人单位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