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受伤了,被评为十级残疾老板只赔偿我3.5万元。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7 07: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鉴定确定为伤残的,按等级赔偿,如果是工伤十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七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