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店前台工作。昨晚,客人侮辱我,骂我。在此期间,他打了我好几次,把酒店的东西弄坏了,威胁我打了一次。重要的是我从来没有惹过他,也没有忽视过他。他喝醉了,我可以报警,但还有其他处理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27 18:30: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骂人打架的处理:1、如果是当众辱骂,其行为就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2、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下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