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事实婚姻。没领证,有一女儿。现在我们决定分开,女儿由他抚养,车子过户给我,需要签一份协议吗?

2019-07-16 01:1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从法律角度讲你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从情感角度来说建议你跟孩子的爷爷奶奶耐心详谈,毕竟你的孩子现在是他们唯一的安慰,可以跟他们谈孩子后续的教育等问题,毕竟老人不可能像你一样能陪孩子走更远。可以折中一下要求他们把抚养权转到你名下但孩子继续生活在他们身边,类似这种折中方式可能大家都能接受一点
  • 婚姻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1.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签约
    2.双方在协议中须体现各自的真实意愿
    3.遵循法律,不得有违法律做出的禁止性规定
    4.讲究道德,不得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5.不得损害善意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
    同时,新《婚姻法》也规定,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
    违约赔偿的“婚姻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双方可以在遵守婚姻协议的前提下选择协议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各自拥有的比例分割该共同财产;如果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如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则应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
    (一)事实婚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
    事实婚姻解除的效力同离婚的效力一样,有关财产的处理与子女的抚养同离婚时一样。
    (二)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
    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的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关系可参照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情况下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的规定。
    即:
    1、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3、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4、男女双方不能以配偶的身份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5、男女双方无补偿请求权和经济帮助请求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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