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但他只承认背叛了感情,不承认有一夜情之类的事,我想和他离婚,要求他把两套房都归于我和孩子,但他不同意。我现在手上有签定的夫妻间协议,里面提到背叛婚姻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物质和经济上的赔偿。这有用吗?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利益。

离婚
2019-07-16 06:4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外情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其实与结婚生的孩子是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上户口,生父母也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 你好,子女抚养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孩子愿意跟谁就归谁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首先,你丈夫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相关规定,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购房者个人所有,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应该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要有上述情况,过错方就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就不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