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全责,只有交强险,定损在二千左右,对方维修一万八,我是否全部赔偿?

2019-07-16 07:2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损害定损赔付参考的依据:
    (一) 公共设施赔
    参考当地《xx市路政设施损害赔偿处理办法》或《xx市公路物损赔偿标准》(当地政府网可查询),物损单位提供承建材料明细单、购买发票、人工费用证明等。房屋装修损坏的参考当地装修材料价格和工时费计算,提供工程预算书。
    (二)私人物品
    私人物品损害赔偿需提供购买发票、物损证明,调查市场同类型物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被害人所提供的发票、磨损程度,给出一个折旧后合理损失金额,协商解救决。
    (三)店铺商铺的设施及商品:
    需提供购买材料、进货证明单、购买发票等。销售类货物损失索取进货发票,依据进货价格赔偿,不能提供进货凭证的可以按略低于市场价格赔偿。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先有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