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2个女儿归男方诉讼离婚,现在男方结婚现妻带来一个女儿,现在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4个孩子,孩子都是他父母带,看孩子的时候,现妻和婆婆会在孩子面前说辱骂难听的话,孩子就很害怕,我现在未结婚,我现在想要过来自己2个女儿怎么办?大女儿8周岁,小女儿5周岁多,求帮忙咨询

离婚
2019-07-16 08:1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推卸。除父母之外,其他人无直接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小孩满十周岁的,可以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在父母之间做选择。
  • 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 父母均有看孩子的权利,也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如果离婚协议明确了自己不需要出抚养费,也没有规定自己不可以看孩子,是可以看孩子的如果自己需要出抚养费,而不出,对方可以拒绝你看孩子。知道孩子满18岁后,有孩子决定你是否可以见他。
  • 对于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首先由夫妻协商确定。这是因为,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双方都应当从对孩子有利的角度出发,通过积极地协商和考虑,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协商是解决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归谁的最好的办法。这是因为,如果夫妻可以在和睦友善地环境中对小孩的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离婚后夫妻关系一般也不至于恶化,这样就为小孩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环境。
    但现实是残酷的,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往往打得不可开交。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常常想当然地把孩子当作一种私人财产,为孩子的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很多人离婚时都难以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达成协议,这个时候也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了。
    虽然说,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夫妻离婚时为了争取小孩抚养权而闹上法庭,最终双方伤了和气、成了仇人,以后不管哪一方争取到了小孩的抚养权,都很可能阻挠另一方探望孩子。
    因此,从长远来说,离婚案件中通过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时,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