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快递被快递公司丢了,没有保价,有发票可以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7-16 08:2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内部处理,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违反规定的企业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泄露用户信息的从业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快递单中的保价条款是快递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未经与相对人协商,因此保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中的一种,应受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约束。快递公司的主要合同义务应包括安全、及时送达快件,如因快递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快件丢失、毁损等,应视为快递公司未尽到合同主要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如因未保价而按快递费的倍数赔偿,显然是将快递公司的过错责任转嫁到了寄件人身上,违反基本的公平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快递中途消失,消费者如何从快递公司获得赔偿?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理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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