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刚离婚不到一个月,我婚后生了个女儿,但孩子给了男方,我因为想女儿打电话给他问他孩子的情况,他却说与我无关,可我是孩子的母亲应该有权力知道女儿的情况吧?一开始是我放弃抚养权,如果我想要回抚养权可以吗?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
2019-07-16 08: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某某某与协议人某某某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孩子某某的抚养权归女(男)方某某某。
    二、男(女)方某某某对孩子某某享有探望权。
    三、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
    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协议人:(签名)协议人:(签名)
    年月日 : 年月日: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习)、健康因素(有否传染病等)。
    一般情况而言,是否对子女有利均应从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