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说我受到人身攻击 在正当防卫下 什么情况不用付法律责任 什么是防卫过度

名誉毁谤
2019-07-16 08:4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可以由受害者本人进行,也可以由第三人进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要通过暴力的正当防卫进行,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严重损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而且手段要与违法行为相当,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或者属于防卫过当,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n第二十条n【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n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n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  采取正当防卫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  
    (三)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四)必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五)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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