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被车撞手腕青枝骨折,打石膏一个多月,孩爸在家照顾,保险公司只给20天护理费,这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急等,谢谢。

2019-07-16 11:1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 一般索赔基本流程包括: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 被撞骨折期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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