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车由北向南行驶,对方的车也是由北向南行驶,我走了最右边非机动车道,到我们厂的时候我向左转弯进厂,对方的车就撞上了我的左后车门,交警判我全责,判定合理吗

2019-07-16 11:19: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涉及到的情况交复杂,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由交警定责任,按责任大小可主张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通行规定?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下列规定通行: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
    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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