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过程中用壁纸刀将别人手背划伤了,但是并没有大问题,大拇指上筋给咬断了,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请问还会被判刑吗

暴力伤害
2019-07-16 13:4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刑事拘留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 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仅针对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且必须为紧急情况下。
    但是重大嫌疑分子不代表就一定是犯罪分子本身,现行犯也不代表着其所侵犯的法益足够达到刑法法定的量刑的标准。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