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在去年中旬,发现我闺蜜前男友电脑中的和各种女生的自拍,并录像。今年得知他是A之后。为避免更多他糟蹋更多人,将其视频发送给她在相亲的对象。现在他要以非法盗取他人隐私罪,诽谤罪起诉我,我会坐牢吗。

2019-07-16 13:59: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3、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 侵犯隐私,则不构成犯罪,可能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 诽谤罪 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您好:盗取他人隐私的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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