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孩,十五岁让十八周岁男强奸,现在关押还没宣判,男方要求给写谅解书,这样赔偿款多少合适

2019-07-16 14:06: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四年;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三年;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一般不应超过二年;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减少的基准刑不得超过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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