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确立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

2024-06-01 11: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直接起诉时,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如涉及复议,根据复议结果确定被告,可能是原机关、复议机关或共同被告。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被告主体需根据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确保准确追究责任,保障原告合法权益。
  •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需依据具体情况。直接起诉时,被告为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若经复议,可能涉及共同被告或复议机关为被告。
    选择处理方式时,应首先明确具体行政行为及是否经过复议,再结合法律规定判断被告主体,以确保诉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依情况定。
    1. 直接起诉时,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2. 经复议维持原行为,原机关与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原行为,复议机关为被告。
    3. 复议机关不作为,起诉原行为则原机关为被告,起诉不作为则复议机关为被告。
    4. 多机关共同行为,共同作出机关为共同被告。
    5. 委托组织行为,委托机关为被告。
    6. 机关撤销或职权变更,继续行权机关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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