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0年进单位工作,94年开始有社保,1997年单位给办理社保了,94年到97年这一段时间的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我一直在一个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6 14:14: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早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
    (1995)6号文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二)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当时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
    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间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1997年7月16日以国发
    (1997)26号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养老保险从此走向了正轨。
    (三)上述文件印发以后,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各自的实施方案,虽然时间不统一,到2000年全部实施,但内容上都做出了强制执行的规定。综上所述,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的强制性规定是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的。谢谢阅读!
  • 职工首次办理养老保险,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单位需要个人账户新开户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要携带好养老保险办理所需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录用名单;如原单位工作过而没有缴纳过养老金,需有原单位的有关证明等等。
  • 职工未参加过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职工首次参保养老保险,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单位需要个人账户新开户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要携带好养老保险办理所需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录用名单;如原单位工作过而没有缴纳过养老金,需有原单位的有关证明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